原标题: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及接受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拟提请授权经营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
●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接受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2,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02%,均系公司(包含子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2022年4月28日,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及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考虑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基于对2022年度的债务融资金额预计,公司财务部门对2022年度(指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对外提供和接受担保的额度进行了预计:
1.公司预计2022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90,000万元,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