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在建筑五金件受控关门装置上加贴CE标志不但可以证明其产品符合建筑产品指令(CPR 305/2011/EU)及其相关标准(欧洲协调标准EN 1154)规定的安全,环保,卫生和消费者保护。而且可以合理规避贸易技术壁垒,在欧洲市场自由销售并打开其他国际市场。
本标准规定了弹簧门的受控关门装置的要求,这种装置安装在框架上或在门上或在门上或在地板上。
该范围仅限于手动关门装置,用户在开门时产生关门的能量,当门被释放时,门以可控的方式返回到关闭位置。
建议按照本标准制造的关门装置(关门器)用于需要可靠关门控制的地方。用于防火/烟雾门的闭门器需要额外的特性,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够独立或作为整个门总成的一部分,积极地满足基本安全要求。
EN 1155包含电动保持打开机制的闭门器,用于防火/烟门组件,由EN 1155覆盖。
包含门协调装置的闭门器(带或不带电动保持打开装置)由EN 1158覆盖。
2、确定欧洲产品指令,建筑五金件需符合新的欧盟建筑产品法规CPR 305/2011/EU
4、根据CPR指令和协调标准EN 1154进行测试评估,欧盟公告认证机构根据认证体系3进行测试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