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市荣发煤矿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水暖配件、900吨五金配件生产

  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1、废气:喷砂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后引至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冷镦废气经收集后管式油烟净化器+干式过滤+催化氧化塔+植物液除臭塔+活性炭末端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诸暨市店口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3、噪声: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确保隔声围护量在25dB以上;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4.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金属次品、抛丸粉尘收尘经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外售用于金属冶炼;废原料桶将封口处于打开状态、静置无滴漏且经打包压块后用于金属冶炼;废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吸收液、废切削液、污泥经密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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