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如今,像MP4、数码相机、液晶电视等电子产品已相当普及,MP5等一些新型电子产品也带给人们高科技的享受。但由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如三包规定等还停留在一个较低的标准,对于这些新产品的保修没有做及时的更新,新型电子产品遭遇三包难题。
2007年,德城区赵先生花了将近1万元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机,可使用不到1年就出现黑屏等故障,前后共维修了3次,仍然不能开机。后来赵先生找到销售商,要求根据三包规定退货。然而经销商却表示,液晶电视不属于普通彩电,无法享受三包。赵先生向消协求助,得到的答复是,目前国家确实没有针对液晶电视机出台过三包规定,工作人员只能参考普通电视机的三包规定帮其调解。
现在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太快了,但一些相关的三包规定还停留在一个较低的标准,如现行的传统电视机售后服务标准政策为《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这是1995年颁布的关于传统电视的售后条例,其中规定了彩电、黑白电视享受整机1年,主要部件3年的售后服务期限,而对一些平板电视并不适用。德城区消协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由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带来的三包规定过期带来的消费者维权难题,一些生产厂家自行出台了保修条例,但其中规定的保修年限全凭厂家单独承诺与解释,实际服务往往会打折扣。实际上,现行的三包条例已经落伍了,针对平板电视、数码设备、电子娱乐设备等新电子产品的新三包的出台迫在眉睫。消协工作人员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