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东吴证券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接受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达”、“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指定王永旭先生、王刑天先生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本保荐机构及项目保荐代表人经过审慎调查,同意保荐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特向贵所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项目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相关用语具有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中相同的含义)

  注册地址及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发行人于2022年3月23日、2022年4月1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65,184,815股减少至 803,095,76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865,184,815元减少至人民币803,095,760元。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前述注销减资程序已经实施完毕,股本总额变动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尚在进行中。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工程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从事综合环保服务与石化新材料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包括工业水处理业务(水务工程及运营、环保设备制造)、石化新材料产销业务、危固废处理业务、保温管道产销业务等四大类。

  发行人致力于通过工程总承包、投资、运营和技术咨询等方式为用户提供环境系统整体解决方案,通过子公司惠州伊斯科开展碳五、碳九系列石化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以及通过子公司吉林固废和黑龙江京盛华开展固废处理业务。发行人主要产品和业务包括工程承包项目、碳五和碳九系列石化新材料、托管运营、固废处理服务、保温直管及管件等。2019年末,发行人将所持有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昊天节能全部股权对外出售后,不再继续从事保温管道产销业务。

  在报告期内的2019年至2020年,惠州伊斯科是发行人的参股公司,不属于发行人下属子公司。2021年3月,发行人完成收购惠州伊斯科16%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惠州伊斯科成为发行人的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石化新材料行业(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属于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本小节对惠州伊斯科与发行人其他法人主体的技术及研发情况进行分别说明。

  发行人的研发工作由北京总部研发中心及子、分公司研发部门完成,研发机构设置如下:

  北京总部研发中心主要负责:研发体系制定及管理,从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目标开始,通过分析内、外部的市场环境、经济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同行业企业发展情况、公司自身的技术和市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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