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系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罗钾”)与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共同做好国投罗钾锂盐资源综合开发项目,确立互为长期战略客户和合作伙伴。本次战略合作标志着公司在锂资源领域取得了进展,也是推动公司战略转型的需要。
2. 本框架协议明确的是双方合作原则和意向,具体合作内容、权利、义务需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本次合作涉及的具体事项尚未实施,其具体实施内容及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此次战略合作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不构成重大影响。
1. 2022年6月16日,公司签署了与国投罗钾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更好的服务于国家“三农”政策,同时共同做好国投罗钾锂盐资源综合开发项目;打通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技术服务合作;提高双方市场影响力,实现双方共同发展目的。
2.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协议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此次战略合作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肥料生产;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住宿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非食用盐销售;润滑油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
8.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国投罗钾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双方确立互为长期战略客户和合作伙伴,承诺进一步推进战略合作关系的深入,为双方长期稳定合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共同做好甲方锂盐资源综合开发项目工作。在战略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全力配合,共同加速推进甲方盐湖锂资源综合开发项目、逐步打通上下游产业链;待甲方锂盐资源项目公司整合完毕后,在第三方股权资产评估价基础上,甲方同意乙方以增资扩股方式入股本项目,乙方在本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为20%。
为加快推进本项目实施进度,双方指定专业人员成立项目推进小组,具体小组成员在框架协议签订后共同协商确定。
(一)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本合作协议明确的是双方合作的原则和意向,具体合作内容、责任、权利、义务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合同。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因本合作协议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协议、为本合作协议所作的展示等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二)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司印章后生效,有效期5年。在有效期届满前60天,双方可协商继续合作及续签协议事宜。合作内容可根据双方合作进展采取平等自愿的方式续签或者扩大范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加以确认。如若其中一